| 项目名称 | 企业社保补贴返还 | 承办单位 | 都兰县就业局 | |
| 办公地址 | 察苏镇新华街 | 联系电话 | 0977-8231542 | |
| 办事程序 | | |||
| 一、补贴范围、对象:各类商贸企业、服务型企业(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)、加工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,当年新招用持《再就业优惠证》人员,企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交纳社会保险费的,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。 二、企业提供材料:(1)《社会保险资金申请报告》;(2)社会保险缴费凭单;(3)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;(4)上年底职工花名册和现有职工花名册、企业工资支付凭证;(5)企业与新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;(6)《再就业优惠证》原件;(7)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。 三、报县财政审核后直接拨付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。 | ||||
| 办理时限 | | |||
| 收费标准 | | |||
| 收费依据 | 免费 | |||
